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咸阳市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永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23]3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县级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2.2工程规模:实施火车站大街东段1000米、永兴路950米,在主路面两侧实施两趟雨水管道,管径 DN300-DN2000,并恢复沥青路面。 2.3项目投资总额 50000000.00 元(本次招标估算约 41900000.00元(其中一标段招标估算约12100000.00元;二标段招标估算约11500000.00 元;三标段招标估算约 9300000.00元;四标段招标估算约 9000000.00 元));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咸阳市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42635160sbdvxuo3001;标段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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