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2号)(以下简称轮候与配租办法)等规定,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的204户(含单身居民,下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家庭进行了核查,合格家庭共103户。现将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和方式 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6日,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15天。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请申请家庭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XXXXX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1楼,下同)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节假日除外)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资料提交地址:XXXXX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业务咨询预约电话:XXXXX、23696009(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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