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现将谈判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递交采购文件。一、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建筑垃圾数量:3号楼前约211立方米,可自行勘察现场。1.建筑垃圾需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受纳点,运距由供应商自行决定。2.建筑垃圾清运相关手续由供应商办理,院方可配合提供所需材料。3.运输过程应按政府部门要求合法合规执行,如因违反相关要求导致的处罚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需包含受纳费4220元(按每立方米20元计算)、税费等各种费用。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29540元,否则为无效报价。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三、款项支付清运完成后15-30天内,供应商方可申请支付款项,申请支付款项时需提供渣土受纳证明,如未能提供相关证明将在中标价格中扣除受纳费后结算,逾期受纳费不予支付。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表3.服务承诺(满足本公告第二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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