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景不动产(ZF)2024-0011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西国用(2001)字第0273号 邹应祥 土地 景洪江北路24号 依据田金领、马凤仙提供的《申请》、《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档案》、《房地产买卖契约》、《完税证明》、《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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