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名称:(1)扬州大学(大学北路120-7号)(2)扬州大学(大学北路120号二楼南首第2-4间)二、招标项目简介:(1)扬州大学大学北路120-7号经营性用房,面积约57㎡。经营项目:产品销售或办公(餐饮及加工生产门店不在招标范围),租期1年。(2)扬州大学大学北路120号二楼南首第2-4间经营性用房,面积约75㎡。经营项目:办公用房,租期1年。三、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校园管理要求;3.承租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不得分租或转租给他人;4.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整(无论是否中标,概不退还)5.承租人应在中标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人资格,不退还保证金;不中标者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应征得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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