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年总产大理石板20万平方米、花岗岩板20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板8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3.5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下: 项目名称:年总产大理石板20万平方米、花岗岩板20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板8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3.5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竣工)建设单位:泉州市新兴XXXXX公司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院下村)联系人:XXXXX源联系邮箱:邮箱:XXXXX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06月17日-2024年07月12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XXXXX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XXXXX我们及时回复反馈。附件下载 泉州市新兴XXXXX公司(院下)-验收意见.pdf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