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专项规划修编(2024—2030年)(送审稿)>的请示》(泉发改〔2024〕136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热负荷增长需求,实现安全稳定供汽,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能源利用效率,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原则同意《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专项规划修编(2024—2030年)》(以下简称《热电联产规划》)。 二、《热电联产规划》提出泉港石化工业区供热总面积25.98平方公里,现状(2023年)平均热负荷493.15t/h,近期(2026年)规划平均热负荷1314.55t/h,远期(2030年)规划平均热负荷3072.47t/h。 三、原则同意泉港石化工业区采用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现集中供热,规划热源点为国能(泉XXXXX公司所属国能南埔电厂。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立足存量、结构优化、提****能效、环保优先”的原则,原则同意现有热源方案,由国能南埔电厂现有1#、2#、3#、4#机组对泉港石化工业区进行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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