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4-012-016 郑坊粮食管理站 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编号为:顺国用(2004)字第10-3024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顺昌县XXXXX公司 2024年5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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