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智慧城市及锂电产业智能平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标段答疑及补遗文件02号致各潜在投标人:针对潜在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系统中提出的需澄清的问题,现澄清答复如下:答疑书部分:问题:(1)招标文件非常明确描述是属于信息化工程监理,并在补遗文件中也再次明确本次监理对象涉及的射洪智慧城市及锂电产业智能平台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建设内容以信息化建设为主,包含了少部分配套的装饰装修工程,大部分是信息化建设,为什么要设置占比量小的与房屋建筑监理资质有关的配套装饰装修工程作为资格条件而不设置占比量大的与信息化建设监理有关的资质作为资格条件另外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师),反向也印证了本项目应该设定与信息化建设监理有关的资质作为资格条件,综合上述资质设置明显脱离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而盲目设定条件,设置的资格条件与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大部份脱离,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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