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妇幼保健院物业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2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2.1.3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2.1.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范围:大名县妇幼保健院物业服务项目,包括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及床单被褥收集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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