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报来的《关于申请铅山县湖坊镇威坪自然村文化广场改造项目立项的报告》(湖府字〔2024〕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代可研)编制情况,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一、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湖坊镇威坪自然村文化广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4-361124-04-01-475273)。项目单位为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湖坊镇中****村。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游步道665平方米、防腐木座凳、石桌椅、垃圾分类系统等。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五、项目总投资30.0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及自筹资金。六、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八、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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