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区三食堂分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教学区三食堂分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提问内容作如下澄清:提问内容1:1、质疑内容:本招标文件要求,业绩需要提供“造价172.5元及以上的”“工程类建筑工程”类似业绩并要求“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2、质疑依据:(1)《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为必须招标项目。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23万元,所以不需要提供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2)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23万元,同类型及规模的项目大部分都因无施工图审查等原因无法备案,所以此处不应该要求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3)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23万元系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此类项目理应响应政府号召面向广大微小企业招标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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