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1关于浙江祥XXXXX公司物联网智能断路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温环建﹝2024﹞061号2024年7月2日见附件公告期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1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相关附件:温环建061—浙江祥XXXXX公司物联网智能断路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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