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补助暂行办法》及《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已组织有关部门对《车站北路243号楼有机更新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8月1日。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前往车站北路243号楼有机更新地块现场办公室书面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车站北路243号楼有机更新地块现场办公室地址:XXXXX综合市场1-95号,联系电话:XXXXX。特此公告附件:车站北路243号楼有机更新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嘉善县人民政府2024年7月2日附件:车站北路243号楼有机更新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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