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宁波市本级2024年7月份第一批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放流时间:2024年7月2日。二、放流水域:南韭山水域。三、放流品种:****鱼。四、规格数量:体长≥5.0cm,数量约148万尾。五、保障措施:增殖放流后10日内,限制放流水域实施相关捕捞作业。加强放流水域巡查,对各类违法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违法举报电话:967201,联系电话:XXXXX。特此公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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