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经信局、县交通局等六部门《关于2024年一季度支持企业稳岗促产的十条政策措施》(善经信〔2023〕75号)文件精神,县交通局对其中涉及公路货运企业的第七条措施拟进行资金兑现,经核查,符合第七条“支持公路货运企业集约****效发展”的公路货运企业有1家,奖励金额共46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XXXXX附件:2024年一季度支持公路货运企业集约****效发展奖励资金明细嘉善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6月19日附件:2024年一季度支持公路货运企业集约****效发展奖励资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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