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景财农〔2024〕22号)文件要求,市级下达景讷乡2024年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180万元,4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45万元)用于新建青贮饲料加工厂,建成后与企业合作经营,经营收益用于壮大村委会集体经济。现将景讷乡青贮饲料加工厂项目资金(中央第一批衔接资金)180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2月26日至2023年3月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情况向景讷乡人民政府反映。公告单位:景讷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监督电话:0691—2451163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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