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拍卖公告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7月20日10时至2024年07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2,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63号7幢2单元10-5房屋据评估报告记载:拍卖房屋产权证号:渝(2021)武隆区不动产权第0003****306号;房屋建筑面积:93.23平方米,套内面积:77.91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7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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