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秀屿区XG挂-2024-01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秀自然资〔2024〕9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收回莆田市公共XXXXX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政府储备地(莆秀土〔2019〕32号)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6236平方米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宗地编号:XG挂-2024-01号(具体位置见地块用地红线图)。 二、该幅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出让年限为5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三、该幅地块项目建设、生产须符合环保要求和现行的产业政策。该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4500万元/公顷,产值强度不低于6000万元/公顷,税收强度不低于300万元/公顷。 四、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按莆秀自然资规〔2023〕10号文件要求执行,主要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1≤FAR≤3.0;建筑系数≥40%;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G≤20%;建筑限****:H≤50m。工业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按对应建筑基底面积计算)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中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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