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检察院一楼讯问室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JCLXC(2024)-44-GC)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一、招标条件本阜康市检察院一楼讯问室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43,招标人为阜康市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阜康市检察院一楼讯问室维修,包含软包面料更换、塑胶地板更换、防火涂料粉刷、更换门、吊顶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阜康市检察院一楼讯问室维修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阜康市检察院一楼讯问室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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