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天柱县50户以上木质连片房屋电改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现更正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原招标文件中的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现更正为:“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 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