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木树镇治乌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等17个项目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木树镇治乌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等17个项目的立项、松自然资发[2024]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木树镇、黄板镇、大坪场镇、冷水溪镇、孟溪镇。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1203.41亩,计划耕地提质改造面积1203.41亩,预计形成水田指标1203.41亩,概算总投资1879.05万元。 2.3、合同估算价:1385.82万元。 2.4、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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