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大川河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1-511826-04-01-779419】FGQB-01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文化旅游XXXXX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芦山县文化旅游XXXXX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11-511826-04-01-779419】FGQB-01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泽典XXXXX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芦山县大川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30000㎡,主要包括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景区配套停车场、配套景区补寄及露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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