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夹江县金银河流域(甘江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夹江县金银河流域(甘江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夹江县金银河流域(甘江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夹发改项目﹝2023﹞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夹江县甘江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弃料处置上缴县财政收益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夹江县甘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夹发改项目﹝2023﹞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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