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至5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833—2443072、0833—2134699;邮寄地址:XXXXX办公室。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联系人:XXXXX)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整改任务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一些部门和地方政治站位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般工作来对待,对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缺乏紧迫性,畏难情绪突出,攻坚克难的主动性不够。整改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乐山****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整改目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政治站位,牢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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