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根据宜兴市应急管理局的申请于2023年8月1日裁定受理宜无锡市臻特XXXXX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5日指定无锡大众会计XXXXX公司、江苏润远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为无锡市臻特XXXXX公司管理人。无锡市臻特XXXXX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0月10日前向无锡市臻特XXXXX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0月16日下午3时在宜兴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附件(2023)苏0282破4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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