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20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电话:XXXXX传真:XXXXXspan>邮箱:邮编:725000通讯地址:XXXXX路64号序号文件名称(全文链接)文号发文时间1关于陕西秦巴碧水XXXXX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ofd汉环分函〔2024〕49号2024年5月7日2关于安康利XXXXX公司新建卫浴终端管道阀门、配套锁帽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ofd汉环分函〔2024〕50号2024年5月7日3关于汉滨区殡仪馆新增火化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ofd汉环分函〔2024〕51号2024年5月7日4关于安康德耀XXXXX公司年产2200吨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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