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医院宣传设计制作及摄影摄像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目前已具备采购人条件。****(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医院宣传设计制作及摄影摄像服务 项目编号:XXXXX313 项目主要内容:详见****第五章中的产品清单 数量:1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一年。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身份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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