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柏乡县瑞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包装材料节能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9-2686308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大街2868号邢台市环保局窗口(054000)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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