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东塔镇安家湖村一、二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灵武市财政局以灵财发【202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宁夏正丰XXXXX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灵武市东塔镇安家湖村。2.2建设规模:凝土道牙738m;余方弃置116.46m²;人行道整平碾压1120m²; 30mm厚干硬性水泥砂浆铺贴200*100*60mm混凝土道砖面积 1120m²;100mm厚C20商品混凝土垫层1120m²;安装500*200*100混凝土道牙738m;安装3.5米庭院灯12套等。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2.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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