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城关镇胡营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修改答疑致各投标单位:经研究,对南漳县城关镇胡营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条中(1)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修改为“(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南漳县教育局(南漳县城关镇胡营初级中学)(盖单位章)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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