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等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龙海市社会福利院(二期);二、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社会福利事业中心;三、建设单位: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柯坑村柯坑513号;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签到表五、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附件下载 (已压缩)2024.02.22龙海市社会福利院(二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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