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扬州锦润XXXXX公司氢能源电解槽电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1、项目名称:氢能源电解槽电极加工项目2、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大昌路2号3、建设单位:扬州锦润XXXXX公司 4、技术单位:江苏博厚XXXXX公司5、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购置激喷砂房、等离子热熔射机、激光切割机等生产设备4套,使用织网、裁剪、喷砂毛化、吹净、等离子熔射(外购铝镍合金)、吹净、成品包装等工艺,建设“氢能源电解槽电极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氢能源电解槽电极12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割烟尘、喷砂及后续吹净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离子热熔射及后续吹净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过程排放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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