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XXXXX公司常德市公司的委托,XXXXX公司常德市公司关于物流配送中心道路硬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1、招标文件中“投 标 函 ”中填写的各费用组成是按照湘建价〔2016〕16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编制,现执行的是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本项目的招标清单是按照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进行编制,两个文件的建安造价各项费用组成部分有很大区别,导致投标函中的各项费用组成无法填写,,请问本项目“投标函”中的“直接费用、费用和利润、安全文明费、规费 、社会保险费、建安费用、销项税额、附加税额、其他项目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BIM 专项费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是否可以不用填写,若要填写,请按照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建安造价各项费用组成部分在投标函中进行编制。回复:可以不用填写。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en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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