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2007〕162号令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4年2季度拟取消廉租住房补贴保障资格的对象7户。名单如下: 云湖桥镇1户 冯菊英(因未年审) 中路铺镇1户 赖直平(因未年审) 射埠镇韶井1户 刘 玲(因未年审) 易俗河镇凤形山社区1户 郭 意(因名下有房) 谭家山镇土地庙社区 1户 杨普芝(因死亡) 石潭镇正街居委会1户 ****春林(因死亡) 易俗河镇砚井社区 1户 杨婷(因申请廉租房)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 20 日至2024年6月28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反映,届时我中心将自动取消其保障资格。 联系部门: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 址:易俗河镇杏丹二路5号 联系电话:0731-5****00553 监督部门: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易俗河镇杏丹二路5号 邮编:411228 监督电话:0731-5****80315 湘潭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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