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二路(株洲大道-黄河北路)新建工程招标答疑(1)各潜在投标人:问1:关于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招标编号(电子标书封面未自动生成招标编号),请问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各封面部分的招标编号是否为“43XXXXX067001001”,请明确。投标文件中关于招标编号的内容是否均以“43XXXXX067001001”为准。 答:招标编号的内容以“43XXXXX067001001”为准。问2:关于预付款额度: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2)投标函附录:序号10预付款额度:“中标金额的%” 如图: 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2.2条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 请问:该项目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关于预付款额度的内容:是否以“中标金额的10%”为准,请明确。答:是以“中标金额的10%”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通知为准。本答疑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答疑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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