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各投标人:现发布武汉市新洲区新城镇建设项目(二期)柴泊湖综合整治及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答疑,本答疑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发生矛盾,以本答疑为准。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最****投标限价为8488.7万元”,现修改为“最****投标限价为8601.92万元”。2、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调整,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特此公告。新八XXXXX公司****2024年6月11日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