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已由/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第60条规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服务进行邀请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顺市域范围 2.2 项目规模: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安顺市域范围内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3 计划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规划服务内容 2.5 标段划分:安顺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土地规划丙级或者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亿诚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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