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农生态(生)〔2024〕9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农能〔2024〕2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态农场建设,加快发展生态低碳农业,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国家级生态农场创建工作,公开推荐2个有意愿、有实力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主体进行申报,向全县进行报名征集,通知如下:一、评选数量2024年国家级生态农场拟推荐总数2家。二、报名条件(一)合法诚信经营。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主体,登记注册5年以上。生产边界清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齐全。无不良信用、严重违法记录,近5年未发生过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危害食品安全等事件。(二)生产基础良好。具备一定规模,产业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清晰,循环链条顺畅。土壤、灌溉水、养殖用水、投入品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有3年内的检测合格证书。以粮食、蔬果、肉蛋奶等食物类产品生产经营为主,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建立内容完善的生产经营台账。品牌影响力强,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三)生态低碳发展。...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