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充分了解华安县云山希望小学教学综合楼地块现状及存在的环境风险,华安县仙都中心小学委托我单位(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进行本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华安县云山希望小学教学综合楼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属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东至云山村道路、南至华安县云山希望小学(旧教学楼),西至茶园,北至茶园,占地面积2100.02m2(3.15亩),本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64435°,北纬25.07441°。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本地块现已建成云山希望小学,已用于单位教学使用。历史上本地块为云山村农用地、村庄建设用地,未涉及工业生产。根据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中小学用地(A33)。二、调查结论通过对本地块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快筛结果,以及对本地块与相邻区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华安县云山希望小学教学综合楼地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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