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关于同意开展启动区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44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2〕17号)、《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3〕00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能源集团XXXXX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XXXXX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XXXXX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地址:XXXXX区西北部,启动区D01-01-05、D01-01-07、D01-01-09、D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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