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273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等文件的规定,向社会公布我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用人单位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向本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经用人单位申报,县残联审核,现将我县上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予以公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为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不受理匿名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36 -2868340序号用人单位有效安置登记(人)安置核定(月)1常德市湘能XXXXX公司汉寿县分公司4 562XXXXX公司3363湖南湘汉XXXXX公司1124湖南太子XXXXX公司1 245汉寿广源医院1 126汉寿县普善医院1 127湖南省耐美特智能烘干XXXXX公司2248南岳生物汉寿单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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