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琼消〔2021〕129 号)的通知要求,现我大队公开招录2名消防宣传文员。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能够承担工作出差任务。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5.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6.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能独立运营和管理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能独立完成电视节目及相关视频的选题策划拍摄,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字功底,会使用摄像机和操作非线性视频剪辑系统、各类图片剪辑软件,能独立完成宣传海报、宣传册等设计,能独立承担突发事件和大型活动电视新闻报道任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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