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GC2024-030地块位于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规划1路以南、规划5路以东;出让蓝线图编号为NNCRXXXXX,宗地号为45XXXXXGB00222,实际出让面积为36208.8平方米(折合54.313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产业类型为专用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280万元/亩、年工业产值≥280万元/亩、年税收≥15万元/亩。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5%且<15%,建筑****度≤40米。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原则上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5%。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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