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6(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HTC—2024—36号1.地块位置:贺州市萌渚大道北侧A地块。2.出让面积:6666.34平方米。3.土地用途:商服[公用设施营业网点(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用地。4.使用年限: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5.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6.用地性质: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用地)。7.主体建筑物性质: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房(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用房)。8.附属建筑物性质:配套设施用房。9.容积率:不****于0.6。10.建筑密度:不****于30%。11.绿地率:不低于20%。12.出入口方向:西南面。13.建筑限****:不****于12米。14.零售加油、加气用地面积不大于4917平方米。15.建筑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东南、东北、西北面不少于3米,西南面不少于5米,并满足《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及相关规范要求。16.场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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