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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江新联围蓬江段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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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为进一步做好蓬江区重点堤防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江新联围蓬江段堤防管理和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江新联围蓬江段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一)管理范围(工程区):江新联围蓬江段堤防工程区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围及其周边,从内、外坡堤脚算起每侧三十米。  (二)保护范围:蓬江区为城市规划区,江新联围蓬江段堤防保护范围线和管理范围线重叠。  二、管控要求  (一)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兴建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围库造地;  3.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矿、葬坟以及在输水渠道或管道上决口、阻水、挖洞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4.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  5.在江河、水库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和排放污染物;  6.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  7.在坝顶、堤顶、闸坝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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