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事项 2024年委托社会组织协助开展社会救助有关服务 二、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三、项目要求 (一)按照江门市民政局工作需求,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跟进项目的统筹管理和协助开展社会救助有关服务(包括对基层低收入人口监测工作、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业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的督导,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救助资源的链接等),工作人员要熟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有参与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安排。 (二)组织社工、义工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不少于1200户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走访工作(名册由江门市民政局提供),调查对象生活状况和帮扶服务需求,填写入户调查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率不低于50%(600户)。 (三)抽查各县(市、区)民政在册低保对象的救助档案,每个镇(街)抽查数量不少于2户。 (四)通过电话方式向部分镇(街)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咨询政策,抽查经办人员掌握社会救助政策的情况,全市抽查数量不少于35个。 (五)结合上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我市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为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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