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地址:XXXXX99号;邮编:417000;联系电话:XXXXX。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新化县河西城区上梅街道花山村资水左岸 地理坐标E111°17′44.316″,N27°45´51.317″ 建设单位 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论证单位 湖南凌辉环保新XXXXX公司 入河排污口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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