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村大棚种植采摘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南湖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南湖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欧邦工程XXXXX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2)工程建设规模:约44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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