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寿宁县清源镇龟洋危桥改造工程已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清源镇龟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清源镇 2.2 控制价(估算价):310.58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89.4694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根据现场勘查及结合周边居民出行要求,新建桥梁位于原桥下游约130米处,桥梁起点桩号为K0+712.00,终点桩号为K0+812.00,中心桩号为KO+726.00,桥长100米。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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